恋上荷花,倾心于她那幽幽的清香,浅浅的粉红,挺拔的玉立之姿,清澈而不失妖娆,温柔如水般缠绵……
目光所及,唯有怜爱重重。她犹如那雨巷深处,带着丁香般哀愁的少女,梦萦魂绕,挥之不去。她的倩影,她的娇艳,是任何花卉都无法取代的。牡丹、玫瑰、百合、菊花,这些后宫的佳丽,在我眼中,却如一位苛求的美食家,一位追求极致的艺术家,总觉得她们欠缺了一份完美,无法带给我纯粹的喜悦。或许,这正是我对莲情有独钟的原因。
情人眼中出西施。在我眼里,莲便是花中之后,无可匹敌。友人说我对莲的偏爱,使我忽视了其他花的美丽,也许他们是对的。暮春三月,百花争艳,牡丹芍药,美不胜收;夏日炎炎,紫罗兰、玉兰花香四溢,驱散暑气;秋高气爽,菊花孤傲枝头,清高自赏;寒冬腊月,梅花傲雪凌霜,清香逼人。然而,我依然坚信,莲才是最完美的存在。
对莲的偏爱,让我成为了百花之间不公正的裁判。在生活的舞台上,我们对事物的是非曲直,是否也常常扮演着不公正的角色呢?
夜幕降临,我躺在床上,思考这个问题。记忆的盒子悄然而开,往昔岁月如流水般浮现眼前。
因对个别人的崇拜,我成为了他们的守护者,稍有异议便怒不可遏;因与密友情深,便盲目站边,不问是非;因对某人稍有偏见,便处处针对;因自己的喜好,而盲目跟从,不知所措。我突然发现,自己曾经是那么没有主见,如同无根之兰,随波逐流的浮萍,飘散的秋莲,以及被风吹散的蒲公英,我竟也成为了生活不公正的裁判。
世界之大,要认清每一事物,应抛开个人情感,透视本质,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主见,感知自我存在的价值。如同扎根悬崖的巨松,不随山水、飓风而动摇;如同山谷里独自绽放的野百合,无论有无路人欣赏,都那么鲜艳快乐。
爱莲,却不过度溺爱。爱生活,应做一个公正的裁判。